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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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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国务院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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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10: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inese 于 2014-2-18 11:02 编辑



                                         [解读]关于国务院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和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的解读

来源:信管网  

  

首先说明以下几点: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还是存在的,不是这个考试取消了。
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仍然是高级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仍然是中级证书,他们都还是盖工信部和人事部的章。
3、如果你考这些证是为了评职称,那这个文件与你没关,你该怎么准备还要怎么去准备,一切照旧。
4、如果你考这些证是为了挂靠,是为了申请项目经理,是为了公司资质升级,那可以看看我们下面的解读,当然仅供参考。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文件地址:http://www.gov.cn/zwgk/2014-02/15/content_2602146.htm),里面第6、7、8条是关于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由于这和大家考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有相当大的关系,所以在群里和论坛里都引起了广泛讨论,很多考友考这个证都是为了申请高级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以及为了公司的资质升级,现在资质升级也取消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也取消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是不是没用了,一时间,软考无用论充斥在广大考友中。
    由于国务院的这个文件才发布几天,暂时没有更详细的说明,我们只能从工信部的解读中来进行一些说明。在国务院发布这个文件后,工信部等其它相关的部门也发布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积极性——工信部、保监会解读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内容》,在这个解读里,工信部说:
关于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信部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水平、能力和信誉等,主要由市场评判。取消后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活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上面工信部发布的这个解读里,最后几句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抓紧出定出台相关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里特别提到了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我们估计这里的第三方机构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同时参考去年在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以后,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说明(注意我们下面转载过来的红色部分),我们预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也会和这个一样,只是下放到行业协会,资质资格认定条件、等级标准、业务范围、受理审批时限及证书有效期等暂按原规定执行。
     当然考不考还是要大家自己决定的,考证本来就是一个学习和提升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国家取消了这个证书的某个作用就不去考了,而且现在具体怎么走,还不明朗,建议大家继续学习,把学习当成一个提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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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1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我部负责实施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和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领域实施资质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部决定将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移交工作

  自2013年三季度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和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以下简称通信企协)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专委会)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建设企业相关甲级资质和个人资格的受理、初审工作,以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丙级资质认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由当地相关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承接组织)负责实施,省(区、市)承接组织由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商通信企协确定。

  二、做好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衔接工作

  为保障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认定条件、等级标准、业务范围、受理审批时限及证书有效期等暂按原规定执行。资质资格证书由建设专委会统一印制并加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印章。

  截至2013年二季度,已经取得的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和个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的,由原实施机关负责办理变更手续;证书到期需要换证延续的,按续办程序向相应的承接组织提出申请。

  三、做好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监管工作

  各通信管理局要认真落实职能转变要求,加强对承接组织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切实加强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对参与通信建设各方主体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通信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通信建设市场环境。

  建设专委会和承接组织等相关社会组织要树立服务意识,加强自律管理,尽快制定资质资格管理办法,做好资质资格的网上受理、审查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各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通信建设项目,坚决杜绝无资质、超资质建设行为,确保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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